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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章 “刺”(1 / 1)

“商闹”,是一个相当“老生常谈”的问题,也是曾逼退过无数个或大或小“店老板”的问题——这种事不同人有不同的处理方法,放宽点不同地区有不同的处理方法,哪种都有可能解决问题哪种都有可能解决不了问题,或者说,不同种类适合解决不同问题一种方法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这倒是现状了,唯一有幸的是在治安比较完善的地区这些问题解决起来难度会得到一定比例的降低,换言之,那“不可能”的局面得到了改善,让开门行业变成了一件不用顾忌那么多的事情;但这情况在治安较差的地区往往是行不通的,不然那“不可能”面前会加上一个“几乎”,这描述的毕竟不是“猜测”而是实际发生的“实情”,而且别忘了这是“描述”,根本不是具备可变性的“讨论”——唯一的好处是,至少芯启的世界里这个时间段,角馆的治安不算全无漏洞但至少过得去,因此,这属于前面那一种、可以被简单处理的问题。

……只不过,在这女人尚未穿过走廊、倚靠在玻璃柜台上面的时候,芯启就悄无声息地傻了一次眼;待反应过来的时候却已经来不及了,那女人走得不稳归不稳但确实很快,至少也是正常语速说不完一整句话的时间就来到了柜台前……之后的事情嘛,想必都已经了解……

“……”事实证明,这种情况当真很需要“观察能力”——早在芯启傻眼之前,作为一个“清醒状态下”(“蛙眼功”状态下并不能算真正意义上的“清醒”)能记住所有客人的家伙他几乎是在那女人进门瞬间就对她进行了一次“观察”与“分析”——这倒是类似于“本能”一样的动作了,至于结果,衣冠整齐虽然似乎有一小段时间(一下午左右)没有打理,身材方面倒很正常,以“审美”角度来看算是“有魅力”——但这些可不是芯启关心的问题,或者说,他看别人身材第一时间关注的大多是“肌肉量”、“骨骼形状”、“肌肉分布”这一类影响“战斗力”的东西——但真从这方面来看嘛,有轻微肌肉轮廓但实在难以被称为“有力”,多半也就是经常做家务的等级……身材匀称但看不出经常锻炼的痕迹,姿态间的习惯性动作显示平衡感尚佳,但顶多也只是能穿着五厘米高跟鞋跑步,还是“慢跑”的那种类型……

……综上所述,战斗力很低,没有实质性太强的破坏力,考虑到这一位看起来便不太稳定的情绪再加上周围还有其他顾客,处理方式……不适宜太过激。

因此,芯启当即就是向已经起身走过来的九摆摆手,示意她去后房拿凳子;再然后,虽然手上已经迅速无比地拿出了无脚矮杯(喝烈酒多用这种杯),他嘴上却还是用带了点“期望”的语气这么说道:

“你看,这儿还有其他客人,要不上楼……”

“怎么,上楼去让你把我杀了都找不到痕迹?”

“……”芯启……强忍住了大骂一声这什么话啊的冲动……但还不待他再说些什么,那女人突然就这么平地里大哭了起来,眼珠子一串一串的好歹没流鼻涕,至于妆……她画了淡妆,好歹不歹这一哭但却也没有完全卸下去:

“给……我酒啊……”

“…………”很好,那鼻涕没流下来的原因是半途就被吸了回去,虽然不太雅观,但“假哭”的可能性已经降得相当低——尚不足以完全排除,但问题是现在店里不止芯启和九,还有只看了个后脑勺不明真相的其他客人……

……这回“名正言顺地驱赶”差不多算是彻底吹了……

面露苦笑向其他人示意,但略显离奇古怪的是,那些客人几乎无一例外都报以了“相当理解”的微笑,整齐划一到芯启一时间以为这坐着的不是群人而是群鬼——当然,这些人是人,这点芯启看得出来,只不过这方面他一时半会儿却是来不及细想的了——看那女人细皮嫩肉身材又不“夸张”的情况让她喝稍烈一点的酒芯启都不敢,但这家伙要的毕竟是“最烈的酒”……老实说这种事儿干多了心理负担也小了,因此仔细想想,芯启最终还是选择了三十二度的果酒,不刻意加糖的那种。

“……我叫你给我拿最烈的酒……”

“别这样,”芯启也无奈了:“本店不主营烈酒,再说这么多客人那酒味散太开我也不好收场……就这样可以吗?我也很难办的呀……”

话是这么说着,芯启藏在柜台下的拳头终归也紧握着;但这女人倒安静下来了,仔细想想看她那依旧有点魂不守舍的模样也确实不似还残留了火气,但芯启那积蓄起来的“势”却始终没放下去,也就是抽空给她递了几张纸巾……待九把椅子拿出来正常坐好之后,店里便又恢复了她进来前的安静,也就是那会儿功夫她擤了鼻涕,泪还是在不时哗啦哗啦地流也就是没发出那么大声音而已——假哭假哭,终归也是假的,装不全,纵使你一开始能惟妙惟肖,到这儿还慢慢流泪用俗一点的话来讲“累不累”?只不过纵使客人们都转回了头去,九看情况稳定了也打算重新坐回去,芯启却不知为何还是一副提起了十二分警惕的模样——这景象把一直待在后房门口随时准备拿东西的九都看不顺眼了,经过芯启身边的时候她还特意凑近点小小声横了一句:

“伽马。”(注:葡萄牙语,这里有“放轻松”的意思。)

芯启……听没听到且不论行动上他倒是雕塑似的半点改动都没有——这倒是把九气得差点生烟头也不回地找沙发去了——之后的情况倒显得有点普通,甚至可以说,普通到完全不至于引起人注意的程度——这女人就这么喝酒,喝完了让芯启给她倒,杯子是浅杯或者说这种杯子礼仪上不适合一次性倒太多酒,她喝得倒也是不快不慢的,频率上确实称不得有多“诡异”——老实说这跟她刚来时的形象存在极大反差,但人多少也该是有点反差才好的,不然为什么形容人的词汇那么多,而不是有几个就可以?

“嗒!”

没有再倒,因为那一个半升装的瓶子已经空了,再倒也倒不出来东西;也没有话说要再倒,那酒瓶子就摆在柜台上,有没有谁都看得清——事实上这伸伸手就能自己倒的距离还让芯启倒纯粹就是一半的任性一半的礼仪,当然纵使这混账一开始的言辞很泼辣,但她终归也没做成足以让芯启决定“动手”的等级:

“……不用找了。”

嗯……事实上芯启还是找开了那张钞票把散钱给她递了过去,当然这女人也没拒绝,打着小摆子随便收了就准备走出去;至此,芯启终于还是“忍不住”小小声“喊”了一句:

“一个女性,搞成这样还走夜路……合适么?”

“你也可以假意送我,然后在半路把我干了杀了,或是到我家把我干了杀了,要做成标本或毁尸灭迹都可以,你随意。”

……芯启……终归是忍住了破口大骂的欲望,要说此情此景没吸引目光是不可能的,但那些客人大多也只是憋了笑而已,太过激的举动倒一个没有——这很诡异,真的,芯启早想提出来了,但转念一想,若非能在这种情况下还保持安静……

……这些客人确实不至于一整个白天都不把自己“惊醒”。

总之,在原地怔了整整三秒,待那女人都走出店了芯启才堪堪“反应过来”——他一时间倒也没表现出要追上去的欲望,只是坐回柜台、又不紧不慢地又磨了一小会儿木条;再然后嘛,某一个瞬间他却又是突然表现出了“终于下定决心”的迹象——低头朝抽屉里简单而又迅速地翻了翻,芯启随后又上楼拿了件他穿起来都过膝盖的长薄大衣,再之后嘛,他却是“马不停蹄”地快步朝门外“追”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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