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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发现盗洞!(1 / 1)

李昭和夜叉心意相通,立刻跑过来查看,藏宝库四周都是大块的花岗岩,地下则铺设着两尺半长、一尺宽的巨型青砖。

这种青砖是用黏土烧制的,极为坚固,不怕风霜雨雪、不怕虫吃鼠咬,可以历经千年不损,是修筑城墙的最佳材料了。

东西好,价格自然就贵了,烧制一块这样的青砖,至少需要几十文钱,也只有长安、洛阳以及一些军事重镇才用的起,至于寻常的城墙都是黄土夯筑的。

王家用这样的青砖铺地,也真称得上奢侈了。

……

李昭仔细看了看,又用手摸了摸,地上的青砖完好无损,甚至连条裂缝都没有,夜叉究竟发现了什么呢?

另一边,白日鼠似乎想到了什么,立刻趴在了地上,一边用力敲打青砖,一边用耳朵聆听着……“公子爷,这底下有暗洞!”

“什么,暗洞?”

“错不了,贼人是用土遁之法,把藏宝库里的东西偷走的,暗洞打的如此精准,活又干的如此漂亮,一点痕迹都没留下,整个关中道上、有这本事的决不超过五个人!”

“老管家,请借锹镐一用,我们要掀开青砖查看。”

“好,好!”

老管家也听明白了,立刻让人拿来了铁锹、铁镐,而后众人一起动手,很快掀开了十几块青砖。

青砖下面担着几块长木板,再掀开之后,赫然出现一个暗洞,直径在五六尺左右,里面黑咕隆咚的不知通向何处……这下弄清楚了,贼人果真用的土遁之法。

第一步,观察好地形,从远处挖一条地道,直通到王家藏宝库下面,再向上面挖。

宝库四周都是巨大的花岗岩,唯独地下铺设的是青砖,这种青砖虽然坚固,却禁不住盗贼的精钢铲啊。

第二步,进入藏宝库之后,把里面的金银珠宝、琉璃器皿顺着地道带走,再把地道口小心密封上,不留一点痕迹。

在藏宝库中挖地道,难免会发生一些声响的,因此上,贼人们特意找了一个雷雨天下手,为的就是借雷声遮掩他们的动静,真是好心机、好手段啊!

不过奇怪的是,贼人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进了藏宝库,为什么只搬走二十箱珠宝、以及八十一件琉璃器皿,他们怎么不多拿一些?

难道说,时间有限,人手也不是很多?

“走,下去看看,或许可以顺藤摸瓜,找到贼人的踪迹呢!”

“公子且慢,让我先来!”

李昭想要进入地道中,不料蒋浩先行了一步,四大护卫紧随其后,李昭只好跟在他们后面……

与此同时,老管家激动的浑身颤抖,一路小跑着报信去了,案件总算有了突破性进展,找回失窃的琉璃器皿有希望了。

“蒋兄弟,小心一点!”

“放心吧!”

地道有一人多高、四五尺宽,挖掘的很是整齐,中间还拐了几个弯,巧妙的躲过了乱石区、积水区、树木区……方向却丝毫没出错,可见挖地道的人是高手中的高手。

蒋浩小心翼翼的向前摸索着,左手举着一根火折子照明,右手则紧握着两枚铁胆,随时准备扔出去。

这是一种奇门暗器,看起来不起眼,可是威力相当大,一旦被它们给砸中了,轻则骨断筋折,重则当场丧命,非常适用于近战……其余人则紧随其后,手中都拿着匕首、飞镖之类的短兵刃,以防有不测之事发生。

大约过了一顿饭时间,摸索出去三四百丈远,终于到了地道尽头,直径五尺左右的圆形出口,同样盖着几块木板。

蒋浩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小心翼翼的把耳朵贴上去,听听外面有什么动静,又用力推开一条缝隙窥视……外面非常安静,没有人声。

接下来,四大护卫上前帮忙,合力推开了木板以及压在上面的东西……一行人迅速冲出了地道,四下打量周围的情况,结果大吃一惊!

出口位于一座破败的大殿内,周围有几十尊佛祖、观音、罗汉雕像,一个个同样的破损不堪,布满了尘土、蛛网等物。

大殿外面,则是一座破败的寺庙,占地面积不小,却不见一个人影,这是那里啊?

“这里好像是跃龙寺?”

“不错,就是跃龙寺,没想到贼人拿这里当据点,真是会挑地方啊!”

蒋浩几人对长安城非常熟悉,略加观察之后,立刻知道身在何处了。

跃龙寺,始建于前隋仁寿二年,占地足有二百余亩,寺内还有一口水潭,水质清澈,深不见底,据说很久很久以前,曾有一条蛟龙从中跃出,直飞九天,故而得名:跃龙潭。

寺庙随着潭水出名,就叫了:跃龙寺!

唐中宗时期,跃龙寺失火,几乎把整座寺庙烧成了一片废墟,和尚们死走逃亡,一个也没剩下,寺庙也就彻底荒废了。

之后数十年里,有人多次提议重修寺庙,可惜因为种种原因,皆未能如愿。

没想到,贼人们如此狡猾,拿这座废弃的寺庙做据点,硬是挖了一条几百丈长的地道,直通王家宝库下面,偷偷走了里面的东西。

“大家四处看一看,是否能找到有用的线索!”

“诺!”

众人四散开来,在寺庙内仔细搜索着,却一个人影也没找到,看来贼人们得手之后,立刻逃之夭夭了。

不过嘛,蒋浩办案经验丰富,观察周围留下的足迹,还是得到了一些线索:盗贼共计三个人,都是成年男子,其中一个是胖子,体重至少两百五十斤以上,留下的脚印很重。

一个右腿受过伤,走路的时候有点坡。

最后一个更奇怪,明明是个大男人,却喜欢捣鼓女人的东西,在一间屋子里发现了铅粉、黛粉、胭脂等物品的残渣!

……

“区区三个贼人,一夜之间偷盗二十箱金银珠宝,以及八十一件琉璃器皿,这已经很难了,要想把这些东西运出去,更是难如登天一般,光是城门他们就过不去;而他们最聪明的办法,就是先把东西藏起来,等到风平浪静之后,再用蚂蚁搬家的办法,一点点的倒腾东西。

因此上,属下判断那些东西就藏在附近,甚至就在跃龙寺内,咱们把不良人全调集过来,把附近几个坊认真搜查一遍,或许能找到那些东西。”

蒋浩办案经验丰富,提出了一个可行的办法。

李昭权衡利弊之后,却无奈的摇了摇头:住在跃龙寺附近的人家,非富即贵,个个背景深厚,想要搜查他们的宅院,又谈何容易呢?

再说了,从种种迹象来看,三个贼人相当聪明,肯定把东西藏在一个非常隐秘的地方,就算是展开地毯式大搜查,三天之内也未必找得到。

若是找不到,京兆府那边交不了差,自己怕是要挨处罚的,起码少不了一顿板子。

打板子可怕吗?

相当可怕!

要知道,京兆府的衙役都是受过专门训练的,手上功夫相当厉害,一通板子打下去,可以打的人屁股开花、血肉模糊,可是不伤筋骨分毫,只要抹上金疮药,有个三五天就痊愈了。

同样是一通板子打下去,还可以不伤一点肉皮,可里面的筋骨、内脏全都打碎了,三五天内其人必死,且看不出一点伤痕。

李昭相信,如果自己挨板子,十有八九会是后者!

怎么办?

好办,只需略施小计,让贼人们自己蹦出来就是了。

“走,咱们回去,要想尽快的抓住贼人、找回失窃的东西,还得请那位财神爷帮忙才行!”

“诺!”

……

王家宅院—大堂中,李昭见到了天下第一财神王元宝。

大约六十岁左右,中等身材、略略偏瘦,满脸皱纹、花白胡须,穿着极为普通的服饰,浑身上下不见金玉之物……这要是走在大街上,与寻常老头也没啥区别。

如果说有什么特别的,那就是王元宝的一双眼睛了,又细又长、眸子略黄,里面不时有精光闪动,属于典型的狐狸眼!

“少年郎,你很不错,只用了小半天时间,就查清了藏宝库被盗的前因后果,比京兆府那些吃干饭的衙役强上百倍。”

“多谢前辈称赞,晚辈愧不敢担!”

“前因后果都查清楚了,可否快一些抓住贼人呢?”

“不能,贼人早已逃之夭夭了,且没留下多少线索,想要抓住他们实在太难了。”

“是啊,长安城内有百万人口,想要抓几个小蟊贼,无异于海底捞针一般,难、太难了!”

王元宝长叹一口气,抓不住贼人,就找不回那八十一件琉璃器皿,今年的千秋节黯然失色,王家人罪责难逃啊;虽然不至于人头落地,可一旦失去了圣宠,以后的日子可就难熬了,怎么办呢?

“前辈不必过于焦虑了,虽然很难找到贼人,不过嘛,晚辈略施小计,可以让贼人自投罗网。”

“哦,快说,什么计策?”

“呵呵,很简单,咱们这样……这样……再这样……”

李昭附在王元宝耳边,小声嘀咕了一阵,听的后者频频点头,目光中满是赞许之色!

“好计策,放心吧,这出大戏老夫一定帮你唱圆满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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