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说,我将在茫茫人海中寻访我唯一之灵魂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再次重温这句话后,凌七七突发奇想,说我们两个人去寺庙求签吧。
一个月的调养过后,凌七七竟然胖了几斤,百无聊赖之际翻看我房间里的书籍,无意中看见了徐志摩的这句话,凌七七打断了我的正在写的那篇报道,关了我的电脑,强行把我拉到了镜子前。
整整一个月,除了上班下班照顾凌七七,我一直都不苟言笑,不发一语。
整装待发后,一个从不信命的女人拉着一个再也不相信命运的女人去了城市中央最大的寺庙,求了一支上上签和一支下下签。
凌七七求到的上上签签文是:世间天理定婚姻,天配如何误世人,人若自知天理合,何须着意问天神。
我求到的下下签签文是:婚姻不与众人知,失却伦常邂逅迟,若不被人强占害,亦遭官府受鞭笞。
我不愿相信这就是命,又求了一支签,依然是下下签。
方才说起惹忧愁,想是姻缘不到头,如今若得言相许,又恐吓旁人暗里谣。
解签的大师看着我连连摇头,也不解说,只是三声叹息过去,说,姑娘,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莫强求啊。
我的一生遇到过很多算命的先生,可每一个算命先生都在看过我的手相面相得知我的命理后,都摇头叹息,说我的一生,苦难一直要延续到我二十三岁那年的深冬。
在下山前,我很诡异的接到了婆婆的电话,电话那头泣声连连,我一下子慌乱了,拉着凌七七飞快的跑下了山,再次见到我最爱的男人,是在车祸现场。
这是第三幅鲜血淋淋的画面。
直到遗体被送走,我都没能再触摸到他那温热的身子,等待我的,是婆婆张牙舞爪的扑上来抓花了我的脸,我不敢闪躲,只是木讷的站在那儿,却被婆婆那肥胖的身子撞出去很远,恰好撞在飞驰而来的白色宝马车上。
车主当时的惊慌不言而喻,但随即那名男子却看见了我下身流出的鲜红的血液,我无助的伸出手向他求助:救救我的孩子。
而我的婆婆,却啐了我一口说:宁可无后,也绝不认你这扫把星。
孩子最终没能留住,她我那么爱他,在最后一刻原谅了他,却也永久的失去了他。
他的血液和孩子的血液融在一起,成了我眼里最炽热的一抹红,这一年,我不过是一位二十二岁的女孩,这一年的五月,我失去了一生的挚爱以及她无数个夜晚梦寐以求的孩子。
六月,整晚整晚的噩梦让我难以安生,母亲抱着我麻木的身子痛哭不已,我却坚定的告诉我的母亲说,我信命,但绝不认命。
再次来到寺庙时,大师一眼就认出了我。
我在佛前苦苦忏悔,大师却说你没有错,有个故事你一定听过。
是的,我听过这样的一个故事,可我不知道,前世她我竟是沙滩上的女子,还是路过的人。
这个问题的答案,需要一生来解答。
最终,我听从了大师的建议,平复我这颗狂热多年的心,试着放下那些爱与恨,要告诉自己,一生路长漫漫,总有一个人,是前世将你掩埋的人。
我回到了家乡,住进大山里。
凌七七握着我的手,说她愿意陪我度过这漫长的三百六十五天,我却摇摇头,我不过是想静静的,让我对他的爱,在三百六十五天里慢慢的沉淀,直到我的心湖彻底恢复平静。
我会回来的,带着全新的面孔,我信誓旦旦的说。
他的万千宠爱,最终换回我的深山不归。